《佛教派系》
曾經有一位緬甸尊者寫信息給我說:(Jack,我已經看了一段時期你的文章,說實在的,我找不到理由說你寫得不對)。
我很感謝這位尊者的支持,其實是因為我弘揚佛法有一個原則,我只弘揚佛教源頭(原始佛法)佛陀的教誨,我從來不會寫上佛教分裂後的派別名稱,例如:上座部、大眾部、南傳佛教、緬甸佛法、泰國佛法………等等之類的名稱,所以全世界的原始佛教,不管他們是緬甸的、泰國的、上座部、大眾部、大宗派、法宗派………都是我的朋友,都會支持我的說法,我以印度佛教歷史為標準。
尤其關於派別修行的問題,盡量避免,因為每個派別都有他們的說法,各持己見,我不想搞小圈子關係,演變成為辯論課題,我的責任只是喚醒更多人回歸佛陀教義,至於他們要選擇修學那個派別就隨各人因緣好了。
為什麼會演變成這個情況?大家都是原始佛教經典是一樣的?早晚課一樣的?
我們單單看緬甸派別;馬哈希、柏奧、Goenka、孫倫、雷迪、莫高……等等還有許多派別。
(馬哈希信徒)說法;馬哈希教法是源自替隆尊者教法,馬哈希只是將替隆教法發揚,柏奧背叛馬哈希自創另一種教法。
而柏奧的信徒卻認為(馬哈希)的教法是錯誤觀念,
而(孫倫)也是被其他派別認為是自創自己的方法。
也有某些人認為,其他教法包括雷迪sayadaw、Shweyin,Mahagandayong等的教法多是源自替隆派別,只是後人以自己的經驗來教導,而變成為某個人的教法派別,引致各持己見、爭論不休。
其實派系的演變還有泰國,泰國的佛教主要分為(大宗派)mahanikai和(法宗派)Thammayut。
而(大宗派)的概念完全是因為蒙固(又譯:孟庫,Mongkut)國王(拉瑪四世創立)。
公元前480年,佛陀入滅那年夏季雨期,(迦葉尊者)從庫西那加拉回到王舍城,在郊外的七葉嚴召集五百阿羅漢,由(阿難尊者)誦法,(優婆離尊者)誦律,經過眾會的確認之後, 次第編輯,涉題記誦,是謂第一次經典結集,
但這次經集都是以口傳方式流傳。
佛入滅後大約300年~400年,在(斯里蘭卡)才開始用文字記載,就是(貝葉經)的出現。
以前的人很有智慧,他們已經考慮到一個問題,若是把全部的佛法都紀錄在經典裡的話,萬一經典被後人修改了,那麼,純正的佛法將會跟著消失,所以現在我們可以發現許多的經典只是記載有這麼一回事存在,而修行方法卻沒有記載經典裡面,其實有些修行方法仍然是保持口傳的方式,一代接一代地傳授給自己的門生,這就是(師承)的傳承,所以現在的原始佛教派係就演變成了各持己見的情況發生,因為某些人沒有師承,只是拿到經典,他們用(猜測)的方法,或是自創的方法,這些都是沒有(師承)錯誤的認知,因為佛法是超越邏輯,超越我們頭腦的思考,反而許多用頭腦去思考的方法一般上都是錯誤的。
在泰國學佛,除了在佛學院學習的佛學不包括在內,只要是真正修行派系的都會很注重(師承),原因沒有(師承)的話,只能說所學習的只是佛學常識。
在泰國的修行人只要知道某人是跟隨某位師傅學佛的,就可以查詢到他的師公是誰?師公再往上一代是誰?一代接一代都清清楚楚的可以了知是否有(師承)的傳承。
當我們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,其實,後果我們自己可以預見的,
只是,果實成熟需要時間的刻度來證明,就像一顆種子會變成一顆大樹絕不是一瞬間的事情,遺憾的是,仍然很多人執迷不悟,不願意接受事實真相,因此,看不見那個需要時間刻滿尺度的(果實),最後浪費時間的,承受苦果的仍然是自己。
《印度佛教歷史介紹》
業的緣起。
行為與實踐在佛教稱為Karma,譯作(業),意謂著造作與成就。雖說業指行為與實踐,其實不僅於此,在佛教思想方面,(業)行為與實踐並非被切得亂七八糟、或零零碎碎。它不是只有一個,之後什麼都不剩。無常的思想無異佛教最根本的思想,雖說各個行為在各個剎那,從未來引往現在,又從現在落到過去,但每個行為一定會有伴隨結果,它會成就餘力或餘習,而給予下個行為某種程度的製約或影響。
也就是說,前項行為消失在下個剎那裡,在新出現行為裡,即使有程度的落差,卻肯定給予它相當的拘束。為了免生誤解,不妨用圖式來說明,那就是未來形形色色的行為以可能性的姿態,堆積如山,然而,只有其中一個會以現實化姿態,形成現在的行為,那就是搬到過去,那裡結果又跟著高深起來。
在這種情況裡,一方面有行為的自發性或主體性,另方面有一種行為責任,雖然古老的(奧義書)也有單純的思想,認為業只是一種果報,但佛教卻使它廣大和豐富,以致圓滿。
業可分身體所造的身業,
出自於口的口業,
心上思考的意業。
此外有能呈現於眼前的行為叫表業,
而不能顯現的行為叫無表業兩類。
通常,大部份人都會單純地考量;
善行生善果,惡行生惡果,由善因善果,惡因惡果,而成立一套(因果報應)說。然而,環視現況時卻不覺得有這樣直接了當或單純連接。即使施於善因,結果適得其反,失敗嘆息;反之,造作惡因,往往名成利就,一凡風順,現實中比比皆是。即使如此,但前者造善因也會得到內心的喜悅,而後者造惡因也會伴隨內心的遺憾。
六因、四緣、五果;
有部以分析性來思考(緣起)說,並追溯因果關係,以致建立起六因,四緣,五果。
六因是指;能作因、倶有因、同類因、相應因、遍行因和異熟因。
能作因;幾乎意謂(使它如此的東西),意思是,為了生起自己的(法),其他一切法就成就了助力。
俱有因;跟因果同時之際,就會互成因果。
同類因;即是善因善果、惡因惡果的情況。
異熟因;善因惡果、惡因善果的情況。
相應因;互相聯繫、互相伴隨之意。
遍行因;是同類因中的特殊關係,叫做異時因果的存在。
四緣是指因緣、等無間緣、所緣緣、增上緣。
所謂因緣者;就是六因中除了能作因之外,將其他五因歸納而成者。
等無間緣;就是心心所法直接,其間沒有任何仲介,消滅而生起的。
所緣緣;意指認識的對象。
增上緣;就是六因中的能作因。
五果是指;增上果、土用果、等流果、異熟果、離系果。
增上果意謂優越的果,能作因之果也。
土用意指(男人動作)在此表示的法(體)即是原原本本的果體,上述的倶有因與相應因都採用這種土用果。
同類因與遍行因之果,即是等流果,這是因與果的性質同一的情況。
異熟果是跟異熟因對應出來的東西。
第五項的離系果指覺悟的事,所以,這是無為法,而沒有因。
四種緣起;
剎那緣起、遠續緣起、連縛緣起和分位緣起。
剎那緣起就是在一剎那間的緣起。
遠續緣起;是隔離時間的法中有緣起關係的事。
連續緣起;是十二緣起的各支連續地進行剎那生滅。
分位緣起;跟上述的業感緣起相同的情況。
實踐;
實踐的目的主要在於調禦自己的心,輕易動搖,時刻不定的心要能捉得穩,好讓層不出窮的疑惑與煩惱鎮定下來,攝心平等之中。因此,才使坐禪能夠欣欣向榮,藉此達到覺悟的目的。
誠如上述;部派的各個教團由於生活環境很安定,各種條件也調整恰當,致使出家人能專心實踐與精進。當然,靠自己實踐證悟,全屬自己,而不是別人。
任何宗教都一樣,中心人物的精英份子若不能確實掌握本派教義的本質或真理,自然無法領袖群倫,指引本教團或集團了。
於是,該教團的許多成員就會仿效領導人,自動且努力去理解本派的本質或真理,這一來,整個教團才會生氣蓬勃,活動力強,並維持旺盛的生命。
不過,宗教不是只存一部份精英份子而存在的東西,不能只標榜一部份專家而已,一定要為廣大的苦惱眾生,大量開放給一切有情眾生才對。佛陀開創佛教之初,他的教團就是適應廣大眾生的存在。
也就是說;不是自利而已,也一定要利他。倘若忘了世俗芸芸眾生,縰使教團內部非常堅固,但教團本身也會會脫離社會,被天下眾生所屏棄。這一來,回歸佛陀的活動,不久各地如火如荼地開展,而這跟後期出現的(大乘佛教)興起息息相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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