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Yap Pak Choong
【斯里蘭卡 : 殖民地時代的佛教】
公元十六世紀之前,到斯里蘭卡的外國人都是中國、印度、波斯等地的亞洲人,其目的多數是經商或做親善交流。但是在較後到來東南亞的歐洲人,目的却不同,他們是來征服、建立政治勢力及控制經濟,接下來他們就帶進西方的教育和宗教,斯里蘭卡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。一直以來,作為上座部佛教宗教及文化中心的斯里蘭卡,在被征服後,就受到西方殖民地政府在宗教上的長期摧殘和迫害,導致佛教在該國日漸的衰弱。
a) 葡萄牙時期 (公元1505到1658)
最先到達的西方國家是葡萄牙(在公元十六世紀初)。他們把當時在斯里蘭卡國內的幾個小國一一打敗後,成功的控制了大半個國家的政權(除了中部的"坎底"Kandy)。這些被統治後的小國,其王公貴族為了自利而信奉了天主教,並且改用天主教名字。在葡人統治的一百五十二年間,佛教和婆羅門教被排斥壓迫,而趨向没落。殖民地政府不讓國王接觸佛教僧侶,同時也利用政教配合的策略,如给轉信天主教者獎勵,或给予職位做引誘等,或利用政府的醫藥機構和種種設備為貧病者服務,目地是鼓勵人民轉教。
另一方面,許多當地的佛寺佛塔遭到葡人政府有計劃的破壞或毁掉,也有許多佛教事務活動被令停止。以上的種種傳教策略和方法成功的使許多人改教,從此天主教就在島國穩固生根。
b) 荷蘭時期 (公元1658到1796)
荷蘭人信仰新派基督教,他們的牧師一到斯里蘭卡,就在全國各地分派英文和當地語文的書刊以宣傳基督教,而荷蘭殖民地政府也與牧師合作辦校,並規定學童必須上基督教這科,不然家長受罰。離校的學生也必须在兩個星期中,最少要回校一次讀基督教特別課程。殖民地政府也有規定,只有信仰基督教的人才可當公務員及各類的教育局官員。
除此之外,佛教和其他宗教的土地被沒收,並轉移作基督教的財產。政府也立法規定禁止人民對其他宗教歸敬和舉行儀式。由於施行種種剝削佛教權力的政策而使佛教徒漸漸減少,相反的,改信基督教的人日益增加。
這種迫害其他宗教的政策一直維持到他們退出斯里蘭卡為止。
C) 英國時期 (公元1796到1948)
英國人接管斯里蘭卡後,對其他宗教的政策也與之前的一樣惡劣。他们同樣的要當地的人繼續信仰基督教,所以也跟據荷蘭人之前所訂立的教育政策来間接地消滅佛教。
在剛統治"坎底"Kandy時,英總督下令佛教僧團不准再舉行比丘受戒儀式,而且限制人民去寺内聽佛法。雖然這政策在較後時稍為放鬆,然而在統治後不久,外國的基督教傳教士就大量湧入。這些教會人士協助政府開辦免費的教會學校。這樣一來,在短短的三十年内,教會学校就有了四百多間。寺廟的學校雖成立多時,但從來得不到政府的資助,畢業的學生也無法找到工作,而教會畢業生則有優先權,找工作容易。在這情形下,大多數的人民都把孩子送進教會學校了,他們認為受佛教教育是沒有前途的。
較後英人也制定法律,不准佛教徒在"佛陀日"進佛寺聽佛法、修行、持戒,這些禁令使佛教的一切活動受到嚴重的影響。
在受到多種無理的壓迫後,一群有志的佛教徒終於起來反抗。然而真正復興的開始,卻是當一位美國上校及他俄籍妻子在公元1880年的到來。
~ Yap Pak Choong
【斯里蘭卡 : 殖民地時代的佛教】
公元十六世紀之前,到斯里蘭卡的外國人都是中國、印度、波斯等地的亞洲人,其目的多數是經商或做親善交流。但是在較後到來東南亞的歐洲人,目的却不同,他們是來征服、建立政治勢力及控制經濟,接下來他們就帶進西方的教育和宗教,斯里蘭卡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。一直以來,作為上座部佛教宗教及文化中心的斯里蘭卡,在被征服後,就受到西方殖民地政府在宗教上的長期摧殘和迫害,導致佛教在該國日漸的衰弱。
a) 葡萄牙時期 (公元1505到1658)
最先到達的西方國家是葡萄牙(在公元十六世紀初)。他們把當時在斯里蘭卡國內的幾個小國一一打敗後,成功的控制了大半個國家的政權(除了中部的"坎底"Kandy)。這些被統治後的小國,其王公貴族為了自利而信奉了天主教,並且改用天主教名字。在葡人統治的一百五十二年間,佛教和婆羅門教被排斥壓迫,而趨向没落。殖民地政府不讓國王接觸佛教僧侶,同時也利用政教配合的策略,如给轉信天主教者獎勵,或给予職位做引誘等,或利用政府的醫藥機構和種種設備為貧病者服務,目地是鼓勵人民轉教。
另一方面,許多當地的佛寺佛塔遭到葡人政府有計劃的破壞或毁掉,也有許多佛教事務活動被令停止。以上的種種傳教策略和方法成功的使許多人改教,從此天主教就在島國穩固生根。
b) 荷蘭時期 (公元1658到1796)
荷蘭人信仰新派基督教,他們的牧師一到斯里蘭卡,就在全國各地分派英文和當地語文的書刊以宣傳基督教,而荷蘭殖民地政府也與牧師合作辦校,並規定學童必須上基督教這科,不然家長受罰。離校的學生也必须在兩個星期中,最少要回校一次讀基督教特別課程。殖民地政府也有規定,只有信仰基督教的人才可當公務員及各類的教育局官員。
除此之外,佛教和其他宗教的土地被沒收,並轉移作基督教的財產。政府也立法規定禁止人民對其他宗教歸敬和舉行儀式。由於施行種種剝削佛教權力的政策而使佛教徒漸漸減少,相反的,改信基督教的人日益增加。
這種迫害其他宗教的政策一直維持到他們退出斯里蘭卡為止。
C) 英國時期 (公元1796到1948)
英國人接管斯里蘭卡後,對其他宗教的政策也與之前的一樣惡劣。他们同樣的要當地的人繼續信仰基督教,所以也跟據荷蘭人之前所訂立的教育政策来間接地消滅佛教。
在剛統治"坎底"Kandy時,英總督下令佛教僧團不准再舉行比丘受戒儀式,而且限制人民去寺内聽佛法。雖然這政策在較後時稍為放鬆,然而在統治後不久,外國的基督教傳教士就大量湧入。這些教會人士協助政府開辦免費的教會學校。這樣一來,在短短的三十年内,教會学校就有了四百多間。寺廟的學校雖成立多時,但從來得不到政府的資助,畢業的學生也無法找到工作,而教會畢業生則有優先權,找工作容易。在這情形下,大多數的人民都把孩子送進教會學校了,他們認為受佛教教育是沒有前途的。
較後英人也制定法律,不准佛教徒在"佛陀日"進佛寺聽佛法、修行、持戒,這些禁令使佛教的一切活動受到嚴重的影響。
在受到多種無理的壓迫後,一群有志的佛教徒終於起來反抗。然而真正復興的開始,卻是當一位美國上校及他俄籍妻子在公元1880年的到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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